2012-08-15 09:34:00 作者:甄真 来源:济南日报
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执行什么标准?近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专科以上非民办学历教育根据专业不同,收费指导标准规定为每生12000元-22000元/学年,上浮幅度不超过25%。
山东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专科以上非民办学历教育收费指导标准为:理工农医体育专业每生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每生2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每生12000元/学年,上浮幅度不超过25%,下浮不限。具体标准由学校报省物价、财政、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执行。通知要求,办学机构于公布招生简章前2个月按照收费管理权限报相应的物价等部门审批备案,未经审批备案的,不得发布招生简章,不得招生收费。同时还要求,办学机构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并依法进行收费公示。(甄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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