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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通报不合格民校 一民办中专招生难拟注销

2012-08-21 09:25:00    作者:徐洁   来源:齐鲁晚报  

关键词: 中专招生 招生困难 民办院校 民办高校 民校
[提要] 20日,济南市教育局通报了2011年民办学校检审情况,山东经贸实训学院、山东公共关系专修学院等民办院校被评不合格,济南市英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因招生困难拟注销。本次检审中,受省教育厅委托检审驻济非学历民办高校28所,其中合格学校23所,不合格学校2所,暂缓年检学校3所;检审市属民办学校80所,其中合格学校70所,暂缓年检学校9所,拟注销1所。

  20日,济南市教育局通报了2011年民办学校检审情况,山东经贸实训学院、山东公共关系专修学院等民办院校被评不合格,济南市英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因招生困难拟注销。

  济南市民办学校检审和民办教育联合执法检查是由市教育局、民政局联合执行的。本次检审中,受省教育厅委托检审驻济非学历民办高校28所,其中合格学校23所,不合格学校2所,暂缓年检学校3所;检审市属民办学校80所,其中合格学校70所,暂缓年检学校9所,拟注销1所。

  据了解,经检审不合格的学校大多在校产管理、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济南市教育局成人教育处负责人于春祥介绍,山东经贸实训学院欺骗性招收了68名学生,称他们可以拿到“全日制本科”学历,然而,68名大学生交了4年近3万元的学费后,却被告知拿不到毕业证。目前,学校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检审需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学校,要针对学校在校产管理、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教育局,整改期限为半年,整改期间暂停招生,整改后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招生;暂缓年检、申请终止办学和拟注销的学校均应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并办理有关手续。(徐洁)(完)

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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