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罗彩霞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原犯的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冒名顶替者受到了惩罚,但受害者罗彩霞仍然被身份问题困扰。罗彩霞告诉记者:“我在银行的身份信息还没恢复,银行卡办不了,真不知道将来还会遇到什么问题。”(见1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恶人受到严厉的惩罚,好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可惜现实生活中并非总是这样。罗彩霞是此案最大的受害者,身份被人冒名利用5年,生活轨迹被迫改变,好不容易通过社会舆论和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然而她的身份问题至今仍然未能彻底解决。
惩恶扬善乃维系社会发展的基础,当伪造利用罗彩霞身份的王峥嵘被判刑后,公众都以为此事已经圆满解决,却未料到如今银行和公安局互相踢皮球,都称不是自己的问题。罗彩霞在公安局的身份信息都是对的,可是银行的照片还未改过来,导致她至今仍然不能办理银行卡,不能恢复普通人正常的生活状态。不仅是罗彩霞要问为什么,每一个关心罗彩霞的公众都要问这是为什么。
从公安局到银行,公民身份信息的传递需要多久?笔者不是这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好妄加猜测。但笔者知道,现在是网络信息时代,公民身份信息的传递只在瞬间;现在是依法行政的时代,任何部门都不得阻碍公民的正常诉求,而且都有完成的规定期限。因此,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公安局和银行没有任何理由互相踢皮球,而是应该给出具体的答复,如果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就应追诉其责任。当然,这一切都是从理论上所言,从法律规章的文本上所言。社会的真实情况并不完美,一切都有被人操纵的可能性,否则也就不会发生罗彩霞事件,也就不会耽误至今不能解决。罗彩霞事件已成为一个标志性的公共事件,具有典型的意义,与她有着同样遭遇的,并不是少数人。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罗彩霞那样勇敢,那样的幸运,有些人选择沉默,有些人选择私了,或许还有人仍然未发现身份被冒用。
罗彩霞选择法律手段讨公道,是出于对法律正义的信仰,对社会公义的维护。如今,阻碍罗彩霞恢复合法身份的,不管是某个人,还是某项制度,无疑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这种无形的阻碍,让公民在诉求合法权益时感到无奈、无助,是对正义与公正的亵渎。这个时候,是需要“有关部门”出面了,尽快查出“阻碍”的原因,维护罗彩霞的合法权益。(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