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山东省教育厅对中小学2010年放假时间作出安排。由于2009至2010学年春季学期时间较短,无法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省教育厅决定延长该学期一周教学时间,全省中小学2010年暑假时间缩短一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2008年发布的《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放假日期由各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全省每年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当年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十六,暑假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
由于2009至2010学年春季学期时间较短,不足20周,无法完成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山东省教育厅决定延长该学期一周教学时间。义务教育阶段2010年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放假时间由各市统一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为6周,全省统一暑假时间为7月18日至9月1日。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必须保证学生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晚自习的自主学习权、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严禁双休日统一或变相统一组织自习,严禁晚自习划分到学科或教师名下,严禁在双休日和晚自习超量布置作业,严禁利用双休日和晚自习组织检测和考试,严禁组织教师在双休日和晚上坐班或以“自愿”、“集中备课”、“培训”等名义变相要求教师坐班,严禁值班教师借机要求学生进行本学科自习和对学生进行辅导。
闫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