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滑雪、滑冰时,应选择有专人维护的正规场地,不要滑野冰。不要在滑雪、滑冰时追逐打闹,身上不要带钥匙、小刀、手机等硬器,以免摔倒硌伤自己。”
1月20日,在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即将开始寒假之际,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广大青少年发布“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祝愿全省广大青少年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快乐的假期。
今年我省发布的“2010年寒假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涵盖家庭安全、防火、饮食、心理咨询、交通、燃放鞭炮、勤工俭学、旅行等22类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内容,对青少年寒假期间的生活、学习、娱乐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提醒。
团省委、省综治委预防办在此次发布中充分运用了团属报刊、“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等传统媒体和网站、手机短信、手机报、QQ群等新兴传播媒介向社会公众发布。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