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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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24 0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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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定义: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工作内容包括:
(1)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
(2)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3)对食品及配方进行营养评价;
(4)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3、职业等级:助理公共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中级营养师、高级营养师。(注:中国科学院西安分院中科教育定级标准)
4、培训对象:从事教育、食品、保健、美容、健身、膳食,医疗卫生等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准备从事营养咨询工作的人员。
5、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中国营养学会理事长葛可佑教授主编、全国90余名营养学家参加编审、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营养师培训教材》。
篇 序 课程 第一篇 基础营养(共九章) 第二篇 食物营养与食品卫生(共六章) 第三篇 人群营养(共六章) 第四篇 公共营养(共七章) 第五篇 营养缺乏与营养过量(共五章) 第六篇 疾病营养(共十一章) 第七篇 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共五章) 第八篇 食品加工与烹饪(共二章)
6、发放证书:凡经过公共营养师培训班培训,并通过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者,颁发:
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Ⅱ.中国科学院中科教育培训中心认证的《营养配餐师职业资格认证》。
7、结业待遇:安排,推荐工作。
8、报名条件:
(1)助理公共营养师: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拟从事营养食品专业工作的人员。
(2)公共营养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有医学专业或食品专业学习背景,拟从事营养、食品专业工作的人员。
9、报名手续及上课时间: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3)照片8张:浅蓝背景,一寸、二寸免冠彩照各5张(近期,同底板)。
(4)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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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x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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