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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商难舍外销光环 售房广告仍拿此作文章

来源: SRC-7    2009-08-03

      从9月起,本市不再有“内销”、“外销”商品房之分,但记者近日发现,仍有开发商拿此做文章。对此,有关部门认为,再分内外销房进行宣传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一个在房地产广告中标着“外证字”公寓项目的售楼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房子是外销房。“内外销商品房不是已经并轨了吗?”面对记者的质疑,这位先生改口说,房子开发和销售是在规定出台之前,品质和地段都与内销房有很大的差距。记者发现,一些商品房项目不愿抛开外销房的“光环”,并希望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买家。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说,本市从9月起调整内外销商品房的规定开始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注意三点:一是在做各类广告时,不得再分内外销房来进行宣传;二是要取消内外销商品房的称呼,不得再加注内外销商品房的字样;三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统一合同文本,其中包括取消内外销商品房字头,此前因为合同文本数量大,尚未使用完的也应该将文本上的“N(内)”“W(外)”标记去掉。

  专家分析,外销商品房设计、建造水平普遍高于内销房,因此价格相对高些,内外销商品房并轨之后,购房人挑选的余地更大了,将吸引更多的外商、外省市企事业组织和个人进京投资不动产,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一位在京工作的境外人士表示,目前大部分内销房是毛坯房,因此,他们购房还是倾向于周边环境和物业品质较好的公寓项目。(莫春)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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