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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购房最想落实四件事

来源:     2009-08-03

    希望按套内面积计价
    现在商品房一般按建筑面积计价,由于其中包含的公摊面积往往不够清晰,由此不断引
发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可行的办法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必须公示政府权威部门对公摊面
积审核批准的文件或根据。
    其实,对于老百姓来说,最直观的办法是按套内面积计价。因为老百姓花钱买房,真正
能用的是套内面积。按建筑面积计价,不能直观反映不同房子的价格。如果按套内面积计价,
既可以让老百姓明明白白花钱,又有利于开发商在设计上设法减少可有可无或并不实用的公
摊面积。
    对于公摊部分,只需将其写入购房合同即可。
    呼唤可信的代理公司
    普通老百姓买房时总会像“房盲”一样处处遇到难题,因此大多数人希望社会上有对购
房者负责而又可信赖的代理公司。
    在国外,有专门受购房者委托,只对购房者负责的中介机构,根据购房者的要求为购房
者提供购房服务,成交后由购房者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他们代表购房者的利益与售房者交涉,
为购房者办理各种手续。
    目前,国内已经有了代办出国手续,代办营业执照等各种中介机构,也出现了代理买房
的代理公司。但买房者对这些代理公司不敢相信。因为报纸上常见骗人的租房黑中介,买房
更不敢委托不知底细的代理公司。因此,社会呼唤可信赖的代理公司。购房者只要提出购房
位置,面积,价格。品质等具体的要求,代理公司就会帮助买房,当好参谋,办理各种手续。
当然,这样的代理公司必须掌握各种房地产的信息,熟悉房地产市场的行情、法律和政策,
能够以最低的价格买到购房者满意的房子,也需要在服务中逐渐建立起自己的信誉。
    谁来维护购房者的利益
    且不说顾客是上帝,买卖双方起码是平等的。买日用品买了假货可以按有关条例获得双
倍的赔偿,有问题的商品可以退换。但个人去买房,面对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并没有到百货
大楼买台电视机那样当上帝或平等交易的感觉,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弱者。
    其实,购房者作为孤立的个人,在积累了丰富的对付购房者经验的开发商面前,有很多
被损害权益的可能。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维护购房者利益的法律法规还很
不健全,因此一旦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矛盾,解决问题也很麻烦。随着住房商品化的普遍推行,
住房已成为居民投资最大的一种特殊商品。因此,急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特别
是维护购房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和行政保护机制。
    在建立健全保护购房者权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议政府设立专门的执法机构或由现有
的执法机构负责,像工商局查市场、质量监督局查质量和税务局查偷漏税一样,围绕维护购
房者的权益,主动对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进行检查,并负责业主对开发商的投诉。
    让业主管理委员会真正发挥作用
    购房者在拿到住房钥匙后开始与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装修房子要签合同,还要交纳物
业管理费。在业主同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谁代表业主说话?按规定,应当是业
主管理委员会。
    在目前业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三者之间,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新楼盘在销售初期,
因业主达不到一定的数量,不可能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而社区和居委会又没有把业主这些
新居民纳入管理之内,业主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面前是个“没娘的孩子”;二是目前物业公司
基本上都是由开发商聘用的,或由开发商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一旦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矛盾,
物业公司就很难站在业主一边;三是业主们选举出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如果业主管理委员会
的负责人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商品房管理维修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时间,没有较强的责任心
和奉献精神,也很难真正发挥作用。
    为此,有人提出,培养一批为业主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职业经理人,由业主管理委员会聘
用,替业主管理委员会监管物业公司,管理业主的共同财产(公摊房屋和维修基金等),代表
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打交道。另外,新建居民区应尽快纳入社区管理和建立
居委会,社区和居委会也应帮助业主和业主管理委员会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考消息  夏俊生)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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