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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给自己找麻烦 解决购房纠纷选择的四种途径

2006-07-25 12:34:48
   
 

慎重签定认购书

    销售人员在售楼时发现购房人心动,一般会极力鼓动购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以保证中意的房子不被他人买去。为了打消购房者的顾虑,销售人员会口头承诺定金可退,而在认购书中都约定有“定金(订金)不予返还”的条款。事实上,签下了认购书,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如果购房者不买房子,按照合同的约定,定金就真要打水漂了。

    律师提醒:不要轻信售房人员的定金可退的口头承诺,一定要慎重签定购房认购书。

    验房收房找专家

    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是很普遍的,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或收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房屋质量。鉴别商品房质量主要包括检查房屋有无裂缝;墙、地面有无渗漏;房屋有无倾斜;厨、卫、门、窗以及水、电、气等系统有无质量问题。

    律师提醒:建议购房人最好是找熟悉建筑工程、房屋结构方面的专业人士陪同验房、收房。

    面积缩水要还钱

    开发商承诺不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虚假宣传、面积缩水、规划变更等。在这里,购房者必须知道的是,对合同建立、房价有重大影响的虚假宣传算违约;面积缩水,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开发商)返还买受人(购房者),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告知,买受人有权退房。

    律师提醒:建议购房者聘请律师指导购房,明确违约责任。

    内部认购风险大

    买房前,购房人一定要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及信誉情况,查验“五证”,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但是现在有个新情况应引起大家的注意。有些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全部许可证时就想出售房子,为了规避法律,而玩起了“内部认购”的花样,就是购房者明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但却与开发商签订“内部认购书”,并交纳各种名目的定金、订金、预付款、诚意金、认购金等,数额一般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

    律师提醒:在“内部认购”后,倘若开发商没有得到土地审批、楼盘无法开工;没有得到预售证,房屋不能销售;不能按期交付房子或房子出现质量问题等情况,甚至遇到开发商“携款而逃”,由于法律上不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性质,购房者都难以受到法律保障。“内部认购”风险极大。

    延期交房别上当

    目前对于明显的延期交房责任容易区分。但在现实当中有些开发商采取隐秘办法规避责任。比如在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下,委托物业公司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通知购房者验房、入住或是先装修。但是实际上该房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比如还遗留卫生间和厨房水、气未通;洁具未安装;房门关不上;墙皮脱落等一些问题。按照现行的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在交房期限后房屋仍达不到入住条件的,开发商要按延期交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购房者一但签字领了钥匙,就相当于开发商交付了房子,购房者也放弃了主张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的权利。

    律师提醒: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千万不要上当。在验收时,可以把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情况一一列清要求整改,写一份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声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迟延办证使不得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手续不全、交不起土地征用费是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的主要原因。所以购房者买房前要查看开发商的土地证原件,若是抵押房,在附栏中会明确标明。也可到建委公示网站查阅该开发项目情况,得到注册备案认可的开发商公信度高。现行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但是在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却是购房者不愿意办房产证。这些购房人考虑到购房是自住,不办证可省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也有人是按揭购房,则以不办证作为与开发商斗争的武器。不办证也不交房贷款,由银行扣划开发商在银行的保证金。

    律师提醒:房产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者的惟一合法凭证。所以办房产证拖延不得。

    协商 投诉 仲裁 诉讼 解决纠纷的四种途径

    购房人在明确上述问题后,可以选择合适的途径去处理纠纷,通常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四种: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协商尽量“白纸黑字”

    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是首选的方法,也是购房人通常采用的方法之一。购房人希望通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但事实上,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愿意与购房人协商,特别是在有关退房、办证、质量的问题上,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是推诿、扯皮或避而不见,购房人常常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最终也解决不了问题。在协商过程中,购房人应特别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保存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书面答复,协商无效的情况下,购房人应考虑到消费者协会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或者选择到仲裁机关仲裁或到人民法院诉讼。仲裁应有书面约定

    仲裁是一裁生效,不同于诉讼二审终审制。但提起仲裁,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应有书面的仲裁约定,否则,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诉讼的三项准备工作

    采取诉讼方式时,购房人应做到:1、确定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不动产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2、起草起诉书,起诉书应有明确的原、被告,诉讼请求明确;3、收集所有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

    拿不定主意找律师

    苏律师表示,购房人在买房时一定要做到慎之又慎,一方面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另一方面,即便购房中出现问题,产生纠纷,购房人也会处于比较有利的位置。

    应该说,很多购房人买到了称心的住房,但仍有一些购房人由于种种原因遇到了麻烦,产生了纠纷,房屋纠纷由于标的大,解决起来相对非常困难。如何处理这些纠纷,律师认为:购房人遇到纠纷时,应冷静处理,首先应将与房屋有关的合同、票据及其他相关资料收集起来,仔细研究手中的材料,分析利与弊,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和想要达到的目的。如果购房人不能分析出现有的材料对自己解决纠纷是否有利,不妨咨询律师,由律师帮助您出谋划策。毕竟每个购房个案都是不同的,购房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处理好购房相关事宜。(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苏国清律师)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 m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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