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供暖季节结束半个月后的3月31日,北京业主程宏接到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小区分户采暖的设备和条件尚未完善,还不具备分户供暖的条件,供暖形式属于集中供暖,供暖公司已经提供了供暖服务,要求程宏支付2005年的供暖费,没有不当之处,因此驳回了程宏的诉讼请求。
3个多月前,程宏以“自己没有在小区越冬、小区已经实现了分户供暖”为由,将自己所在小区的供暖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供暖公司立即停止向自己的住宅供暖(本报2月29日曾经报道)。
按面积计取暖费不公平
“用水看水表、用电看电表,用热却要看我们房屋的面积,这是典型的大锅饭。”记者采访中发现,按照住宅面积缴取暖费的方式遭到了许多北京市民的反对,“既然热已成为了商品,用多少热花多少钱是最起码的公平”。“平时我们白天人走屋空,暖气照常供,有时太热了,只好打开窗户,谁也不会在意热量流失跟自己有什么关系,现行的按照面积的收费方式,既造成热费和热量消耗无关、热费和热耗相脱节的情况,又使得采暖用户没有节能积极性,花了不少冤枉钱。”提起现行的取暖费收缴方式,家住北京安定门附近的业主陈文龙心里始终有个难解的结。
自我国开始集中供暖以来一直在实行的按面积计算供暖费用的方式,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2003年开始,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力促之下,按实际用热量计费的分户供暖改革在一片叫好声中开始了“破冰之旅”,并率先在山东、河南等部分城市试点。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项被寄予厚望的改革举措步履艰难,遭遇了诸如改造费用由谁买单、收费标准如何确定、配套政策不完善等难题。
在北京市“分户计热”试点小区———景泰嘉园,物业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已经基本具备了供暖改革硬件。而开发该小区的北京住总集团人士曾经估测,这个小区在建设中,供热硬件的成本每平方米要高出其他小区10元左右。
记者看到,小区的锅炉房内装有一套控制系统,由锅炉房延伸出来的两条管线通往各家各户。每个住户都有一个温控阀,温控阀在暖气上设有5个刻度,每格5摄氏度,最高25摄氏度,住户可以自行调节。不在家时可以选择关闭。
供热改革遭遇技术难题?
将一个普通小区改造成符合分户计量标准的小区,需要进行哪些变动?物业公司的人士介绍:普通小区的供热管道是纵向的,一户关掉阀门,整个“一串”楼层或单元的居民都无法采暖,分户计量的供热管道是横向的,关闭任何一户都不会影响其他人家。从“纵”改“横”几乎就等于重新铺设一遍管道,另外,还要在供热管道上安装阀门,配置电子锅炉。
他介绍说,供热管道一般都埋在地下,旧楼改造管道就要把住户地板撬开重新安装。老楼供热管道改造难度非常大。
此外,计量收费也存在一定技术问题。据介绍,景泰嘉园目前仍然按照建筑面积收取供暖费,“因为北京市还没有出台分户计量的收费标准,具体怎样收费还得看市里的政策”。事实上,这个小区自从成为试点后,业主们有关不能单纯依照分户计量表的读数收费、应该参照其他因素的建议不绝于耳。
程宏居住小区的供暖公司曾经在法庭上表示,有人在北京做试验,假设一间房间完全不采暖,它靠着正常采暖的上下楼层和左右房间的热量传递,可以维持至少12摄氏度的室温,而周围的每户至少把1/5的供热量传给了这个房间。一户人家在采暖,但其楼上楼下及左右两侧房间都不采暖,那么这户人家采暖就需要相对较多的热能。供暖公司认为,尽管2003年和2004年程宏和他们签订了暂时中止采暖协议,但也并没有完全中止供暖,“让拒绝采暖的人家也必须维持一定的室温,就是为了不让周围家庭的热量受到‘冷墙’的破坏”。
山东建工学院热能系教授刁乃仁解释说,由于热费的分户计量表虽然和电表、水表等功能相似,但影响供热的因素却相对复杂,在享受同等室温的前提下,由于冷山墙、顶层等户型耗热较多,热表读数也必然要高。为使这些家庭不必为居住户型不同而多掏钱,供热部门需根据居民家的面积、朝向、是否顶层、测量表累计热量读数、正常应缴热费等因素才能科学测算出居民应该缴纳的热费。因此,计费方式不能一刀切。但在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有关分户供暖的计费方法和标准。
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无论从改革的方向以及国外的经验来看,分户供暖都将势在必行。芬兰一家能源公司驻中国总代理张先生说,芬兰的分户计量收费方法分为容量热费和热量热费,就像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和“通话费”,前者无论是否需要采暖都要交,后者则按量收费。
刁乃仁教授介绍,在法国、德国、丹麦等供暖工作开展较好的国家,一些标准的制定实施真正做到了让用户放心。用户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适合自己家庭计热的仪器。在法国,用暖家庭分户计量是根据居民的职业特点、居住情况等灵活实行的。如一个小区里居住的大都是教师,则装上一只热表即可。欧洲国家主要采取按用热量收费,同时考虑建筑面积的收费方式,以避免热量互导等情况带来的计量误差。虽然他们的收费方式多种多样,但在收费款项、数额等方面都比较透明。 王亦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