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提高钢结构工程标准
2006-07-25 12: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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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威海讯 今后,威海市建设的轻钢结构建筑,原采用的50年一遇的基本雪压设计标准一律由45公斤/平方米暂提高至50公斤/平方米。威海市建委出台《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资质管理、承发包管理、设计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规定要求,凡在威海市范围内从事轻型屋面和围护结构下所采用的网架、网壳,单层钢架、排架,以及多层框架、压型拱板等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建设活动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组织实施。并规定,设计钢架、屋架、檩条和墙梁时,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轻钢结构工程设计限制使用拱型波纹钢屋盖结构,商场、学校、集市等人流集中场所的房屋建筑中禁止使用拱型波纹钢屋盖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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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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