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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须达1A标准

2006-07-25 12:34:29
   
 

本报济南4月13日讯 记者从济南市建委获悉,今后省城开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将按1A住宅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厨房直接采光、用地必须远离污染源、绿地率不得少于30%等成为必备条件。
  济南市建委房产处李广聚处长表示,济南目前已有12个住宅项目通过了建设部A级住宅性能认定,1个项目通过了终审。凡今后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将按1A级住宅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让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能真正拥有质优价廉的住房。
  对于1A住宅的标准,省住宅产业现代化办公室郭德芳解释说,包括1A级在内,A级住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有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其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获得日照;住宅用地须远离污染源,避免和有效控制水体、空气、噪声、电磁辐射等污染;绿地率≥30%;墙体材料的放射性污染、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不超过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等等。作者:记 者 李琥珀

编辑: m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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