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重点督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清欠滞后
4月18日,建设部发布通知,将根据《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进行清欠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建设部此次明确表明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清欠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各级政府要开展重点督查,并采取必要措施限期解决。
通知指出,2006年是全面完成三年清欠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建设部在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的同时,将实现工作重心由清理解决现有拖欠向切实防止新拖欠而转变,工作方式由大规模集中清理向强化日常监管转变,并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具体工作要求是,将对2003年年底前已竣工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以及2004年以后竣工项目的剩余拖欠加强督促力度,并通过相应手段进行解决。
此外,对尚未偿付的2003年年前拖欠农民工工资,要在今年6月底前偿付完毕;2004年以后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不得发生新拖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