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须先付款
2006-07-25 1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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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4月18日讯(记者 尹玉涛 实习生 刘颖)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政府投资项目需先支付工程款,严禁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以建筑企业带资承包方式建设。民工工资必须按月发放,违规建筑企业将不得进行资质升级和资质年检。另外,我省还将重拳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 凡是工程款未按进度拨付到位的,建筑企业可以放慢施工进度或停工;对于各类政府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将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进行审查,凡是资金来源不落实的,一律不得予以立项。 对于农民工工资不按月发放的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申请将一律不予批准,并且不对其进行资质年检。 其间,我省还将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严肃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经营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等行为。对建设系统内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将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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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解西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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