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承揽业务年内禁止
2006-07-25 1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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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4月18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年内将初步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基本做到农民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年内“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将被禁止。 会议透露,我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截至4月17日,全省累计清偿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40.63亿元,占拖欠总额145.07亿元的96.94%;其中清偿2003年以前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40.58亿元,占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总额41.33亿元的98.19%。全省累计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37.24亿元,惠及农民工80余万人。东营、威海、济宁、滨州、德州、济南、枣庄、菏泽8市已全部解决网上填报的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建设厅和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意见》指出,在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同时,要继续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要快查严办,及时化解矛盾;对发生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公开曝光。 主要措施包括,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把建筑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与其资质管理挂钩。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竣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的,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许投入使用。初步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基本做到农民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年内“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将被禁止。6月底前,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劳务企业,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使用劳务企业比例不得低于60%。今年年底前,济南、青岛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担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他市不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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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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