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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还贷银行隐瞒了?面对质疑各银行态度不一
2003-06-25 00:00:00 作者: 

  工行为己叫冤 等额还款法对银行未见有利

  截至昨天参与信报网站调查的373位读者中,有86.86%表示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 等本不等额递减还款法”中更喜欢后者,但是消费者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并没有将选票投给他们喜欢的这种还款方式。在国内住房贷款市场上占据31%的市场份额,被称为按揭第一大行的工商银行的一位审贷人员几乎不假思索地告诉记者,“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的占绝大多数。”是什么造成了如此奇怪的反差呢?

  “我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工商银行新闻发言人昨天接受了记者采访,“按照银行的基本原则,占用银行资金量的多少以及占用时间的长短,与银行收取利息的多少是相关的。现在银行都很注重资金运营能力,绝大多数人选择占用资金时间过长的‘等额还款法’,对银行未见得有利。”工商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正在京、沪两地开发推广新的软件,不久工行的借款人就可以方便地变更还款方式了。”

  对于借款人与银行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工行新闻发言人坦言:“银行也很无奈。由于人员数量有限不可能每座楼盘都有银行信贷员,肯定要寻求同其他机构的合作来解决。”他认为有些售楼人员介绍不清的情况确实存在,专家建议由银行印制详细直观的宣传材料,放在售楼处供消费者取阅的做法也值得借鉴。“这些问题我们会通过加强培训,并且改进宣传手段来解决的。”记者在几天前采访过的一位工行的房贷业务负责人也反映:经过媒体的报道,现在购房者对还款方式格外关注,“这几天我们经常到售楼处跟大家详细解释。”

  中行马上行动 推出更节省利息的还贷法

  记者昨天还从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了解到,本周该行在原有月均还款和等额本金按季还款的基础上,推出了等额本金按月还款。尽管都是等额本金还款法,但逐月偿还要比逐季偿还更加节省利息,期限为30年的10万元贷款,按月比按季还可节省420多元利息。中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出这种更方便的等额本金按月还款方式,可以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他建议客户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还款方式,争取缓解购房负担。

  建行还不表态 委婉拒绝记者采访

  遗憾的是,目前在北京还只提供一种还款方式的建设银行,始终不愿就此问题接受记者的采访。尽管建设银行总行规定,“对于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法。”建行在上海、广州、武汉等地也提供两种还款方式。但建行北京分行一位信贷员对记者说:“软件还没开发出来,行里的系统目前还不能支持等额本金还款法。”记者几次试图采访北京分行的有关负责人,但都被对方委婉地拒绝。据了解,建行在个人房贷市场的占有率仅次于工商银行。

  国外银行的做法:委托按揭公司办理业务

  专业从事房贷金融服务的惠泽信安商业顾问公司执行总裁高广垣向记者介绍,国外银行为降低成本也会缩减一线信贷人员,然后委托专业的按揭公司来办理房贷业务。“按揭公司的人员都是具备金融知识的专业人员,不会像售楼小姐那样说不清楚。他们不仅会给客户详细讲解不同还款方式的区别,还会帮客户演算,为客户制定合适的还款计划。”

  律师费由谁交业内一直争论不休

  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律师为银行服务,该不该由购房者交费,业内一直在争论这个问题,只是牵涉到律师事务所的利益和银行的利益,一直也没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据了解,通常银行指定的为其办理按揭业务的事务所,同时还为银行提供其他方面的法律服务,他们是长期合作关系,而律师对购房者只是临时性的服务。

  既然向购房者收费,购房者就应有选择律师的权利。北京安邦海跃律师事务所的张波律师认为:“如果让客户自选律师,会使银行面临很多的事务,很麻烦。指定按揭律师可保证办理贷款的效率,但是就使购房者丧失了选择权。”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刚律师建议,“银行可以考虑指定多家律师事务所,这样形成一定竞争,购房者可根据服务和价格进行选择。”(记者/甄世宇)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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