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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政策首次调整新政下如何办理贷款
2005-02-05 10:04:15 作者: 

丁利民 秦佳

    微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可能会带来什么影响呢?在此,安家不动产研究院翟荣琛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分析。

    新政策下如何办理公积金贷款

    张小姐参加工作刚满一年,虽然工资不多,每月2000元,但因为是事业单位,每月的公积金都是正常缴纳的。她想尽早贷款买套房子,让自己的公积金也能派上用场。可是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她的缴费期限不够,需要缴满2年才可以贷款,现在听说有新政策出来了,张小姐现在不仅可以贷款,而且最高可以贷款20万元。不过,她还有不少“问号”,要向专家请教。

    现在对缴存期限的要求是什么,我是不是真的可以贷款了?

    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的第一项是调整取消了贷款前住房公积金须累计缴存满2年的限制,只要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缴存的时间缩短了1年半,这使得那些刚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也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优惠。目前,张小姐的公积金已经连续正常缴纳了1年,符合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如果可以贷款,我最高可以贷多少?是不是最高可以贷款20万元?

    本次公积金的第二项调整放松了对缴存余额倍数的限制,正常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从原来不足10万元,最多贷到缴存余额的15倍,扩大到不足10万元最多可贷到缴存余额的20倍。这使得第一项对缴存期限的调整更具有实际意义。刚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只缴纳了半年的公积金,根据新政策,虽然他们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缴存时间短,缴存余额也较少,实际可贷金额并不多,通过提高可贷金额的计算倍数,可使得他们的可贷金额大幅度提高。

    具体到张小姐目前的情况,她每月的工资2000元,如果按照14%的缴存比例来计算,年缴存余额为3360元,按照原来的15倍计算,目前的最高可贷额度为50400元,而扩大到20倍,最高可贷额度则提高到67200元。但是,如果计算出来的最高额度超过10万元,则最高可贷额度仍为10万元,这个和调整前的公积金政策并没有什么变化。

    那为什么有最高可贷20万元的说法呢?

    这其实是针对补充公积金而言。新政策的第三项调整是将补充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从3万元提高到了10万元。整整提高了7万元的补充公积金可贷额度,正是因为这项调整,才有了公积金最高可贷20万元的说法。但是,并非每个人都有补充公积金。

    缴存补充公积金的单位是哪些呢,根据《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规定中可以看出,补充公积金的缴存范围还是很宽的,很多效益好的企业,以及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都在给自己的员工缴存补充公积金。对这部分人来说,他们将从此次调整中大大获益。另外,补充公积金的最多可贷倍数也从缴存余额的15倍调整到了20倍,使得贷满10万元补充公积金的可实施性大大增加。

    张小姐的单位也是事业单位,如果是属于自收自支的,则也可以申请帮她缴存补充公积金,她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也会相应有所提高;如果张小姐的单位是属于国家机关、差额预算的,则不能帮她缴存补充公积金,也就无法申请补充公积金贷款了。

    另外,新政策的第四项调整是提高了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工资基数比例,将计算基本工资比例由40%调整为50%。这一政策和提高最多可贷倍数的效果相似,把工资对张小姐的可贷额度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 m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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