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房产>房贷金融
站内搜索:
省城住房公积金开始对账
2005-07-06 06:53:08 作者:□通讯员 徐雁飞 记者 周学泽 报道 

  本报济南7月5日讯 今天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保证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准确无误,切实维护职工的自身利益,明确群众的知情权,从即日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开始对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进行全面对账。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期与公积金缴存单位核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受委托银行账务核对全面完成的基础上,从7月初起,管理中心委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与缴存单位及职工进行账务核对。
  缴存单位在接到管理中心所发的对账通知后,要按照通知中应核对内容将结果反馈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核对相符。其中缴交单位存款对账内容为:单位账户、单位名称、日期、缴存公积金月份、业务摘要、发生金额、余额等;缴交个人余额对账单内容应包括:个人账户、个人姓名、缴至年月、余额等。
  缴存职工在对账期间,可以到本单位核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拨打查询电话86561933,获知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如发现余额不符,请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尽快核实。如果单位账务无误,应到公积金缴存银行进行核对。另外,如发现单位存在不按时缴存公积金、少缴或不缴公积金的现象,可打电话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以切实维护好职工的自身利益。
编辑: 李辉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