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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不让签补充条款怎么办?
2002-08-23 12:00:00 作者: 

  读者:于先生
    热线解答: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  周胜
    于先生:我买了一套房并交了定金15000元,准备签合同时,开发商不允许我在合同中加上补充条款,请问我该怎么办?
    周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订立的合同,对于开发商不同意购房人在合同中签订补充条款的行为,购房人完全可以不购买其开发的房屋。但因为有些购房人在交纳定金时,未与开发商在认购书中作出“如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退还”的约定,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后,开发商不同意购房人在合同中签订补充条款时,购房人往往比较被动。因此,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上述约定。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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