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还不满16周岁的男孩,进大楼时一头撞在门边的玻璃墙上,不幸身亡。是孩子自己横冲直撞还是物业管理未尽责任?日前,男孩父母与物业公司在杨浦法院就此展开了争论。
悲剧发生在去年12月31日晚7时20分。当时,还差3个月才满16岁的沈彬去住在双阳路双花公寓4号楼的表哥家玩。4号楼春夏秋三季开的是北门,冬季开的是拐角的西门。沈彬只在去年8月来过一次,于是在北门外下了出租车。大楼玻璃门关着,里面拦了条椅子,沈彬误认为门边固定的玻璃墙是开着的大门,一头撞了上去。出事时没有目击者,15分钟后,沈彬被闻声赶来的人送到附近医院,终因颅脑外伤、失血过多而死。
这一事故究竟是谁的过错?沈彬父母的代理律师表示,管理双花公寓的上海轻工物业管理公司在玻璃墙上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而玻璃墙又是只有5毫米厚的非安全玻璃。当时天已经全黑,北门外的路灯也坏了,足以造成沈彬误认为玻璃墙处为开着的大门,最终酿成悲剧。事故的“凶手”是物业公司该警示不警示的不作为行为。
轻工物业方律师则将事发责任归结为沈彬走路时横冲直撞、行为不当。他表示,虽然玻璃墙上没有警示标志,但玻璃墙的木杠结构、30厘米高的铝制踢脚板以及门外的台阶等,构成了警示链,足以让人分辨。并认为,沈彬是冲撞上玻璃墙的,理由是血迹中心点(倒地位置)离北门有四米多远,这表明冲击力是很大的,不是正常走路所能造成的。他还假设了后面有人追,沈彬在逃、学港台片撞击玻璃不会有损伤等多种情况,并表示保留让沈彬父母赔偿玻璃钱的权利。
沈彬父母的代理律师认为,冲撞一说没有有力证据,沈彬是撞击玻璃后踉跄几步再倒地,而非冲撞上玻璃而死。他要求轻工物业赔偿包括8.8万元死亡补助费在内的各类损失10.2 万元。
鉴于轻工物业不愿接受调解,法庭将择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