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合同条款有异议 如退房定金能否要回? 问:在签订合同前,卖方自行附加了一些“补充协议",如果这些补充协议我们认为不合理,卖方是否能强行附加?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即无法顺利签订合同,买方想退房的话,卖方是否应将定购金2万元返还我们? 答:在交付房屋时,如合同约定的交付时应具备的使用条件未能达到或全部达成的,则视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开发商应承担继续完善的合同义务,并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开发商自行拟定的补充协议不合理,买方可就此与其进行谈判和协商,谈判不成的,定金当然应退还给您,但建议最好您在前往谈判时,能有其他朋友与您通往或委托公证处与您同往,以证明合同的不能签署是因条款不能达成一致而非您违约不前往签署合同,以避免开发商不承认这一事实。 购房合同未能签署 已交定金如何处理? 问:我交了5000元定金,当时售楼人员说定金将来算在购房款里但不能退。规定交完定金5天内签订购房合同。我们要求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先看一下合同条款,售楼处却总是以合同还没有打出来为借口拒绝。这种做法使我们对其非常不信任。请问如果我们现在不签购房合同,还能要回定金吗? 答:如您单方不签署买卖合同,在开发商具备合法销售资格的前提下,您将丧失取回定金的权利。但如是与开发商就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而最终未能签署合同的,则不视为您的违约,您可以要回定金,但注意在去与开发商就合同谈判时,最好邀请与此事不相关的朋友一同前往,并可对全过程进行录音,或委托公证处就此进行公证,以为索回定金做好证据准备。 土地使用年限低于70年如何处理? 问:所购商品房于5月26日交定金后,开发商要求6月9日签合同时发现合同内房屋土地使用权日期为2002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1日,该房开发商交付使用日期为2003年12月30日,请问此条是否合理,能否据此条退定金? 答: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规定了最高上限,即最高不高于70年,但未规定最低下限,一般来说,基本上均为70年或50年,关于您所述的情况,开发商的解释为何,如其不能解释,您可以以条主张对合同条款不能认同而要求退还定金,但需注意保存您与开发商就此谈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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