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房产>律师热线
站内搜索:
房屋未验收 开发商通知入住我怎办?
2004-03-23 12:00:00 作者: SRC-81

        我于2003年买了一处楼房,与开发商签的合同约定2003年12月15日入住, 开发商在2004年1月16日尚未通过分期综合验收, 但合同写的是如逾期30天未交楼, 买主可退楼。 开发商为了不违反合同,在没有上交《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 自己开入住通知单。并称是经过建委质检部门批准的。 
    我的问题是:
    1)在小区环境尚未完工(没有消防措施,昨天刚起一场火)的情况下, 未对开发公司楼房验收(接到竣工备案表), 质检部门是否有权批准进户?口头批准生效吗
    2)开发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开进户单是否有效?
      如果按合同我是否可以退房? 该找哪个部门最有效哪?
      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书面文件,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上述文件不齐备,即使开发商向购房者开具了入住通知单,购房者依然有权拒绝签署房屋交接单,拒绝交接验收。购房者根据合同约定退房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证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  赵海云
编辑: panxinhong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