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旧城改造、道路拆迁量的加大,以及福利分房
的停止,百姓要买房或改善居住条件,只能通过市场解决,不容忽视,
目前房地产市场鱼龙混杂现象依然存在,消费者在为房子“买单”时,
仍需理性、慎重。
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买不得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明文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
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特别
是以“旧城改造”的名义对外出售的商品住宅。
近郊部分村镇打着旧城改造的旗号,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所
谓“商品住宅”,是无法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购房人在房屋所有
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权益中,无法行使占有、收益和处
分的权力,且该房产不能进入二级市场。购买此类房屋所导致的另一
个严重后果就是,房子的质量得不到监督和检验,消费者买到的房子
极有可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表美观,而质量无从保证。
一旦产生纠纷,双方签定的买卖合同法律上将视为无效,受害者最终
还是购房人自己。
美丽谎言信不得
部分开发商利用消费者急需购房又想省钱的心理,不但利用无证
楼盘的低价位大肆宣传,更在合同中同消费者签署办理房产证的年限,
信誓旦旦向购房者保证,一定会拿到房产证。但相关法律明文规定,
没有商品房开发所需要的“五证”,根本不可能办理房产证,“房产
证”只不过是其欺骗消费者的“美丽的谎言”。
从众心理要不得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消费者明知楼盘是“五证”不全,或是
集体土地上无房产证的“商品房”,却一味贪图便宜,抱着侥幸心理,
走一步,看一步,认为“法不责众”。一位姓杨的消费者告诉记者,
虽然自己所在的小区是无证楼盘,但买的人这么多,也许问题将来能
够解决。对此,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不可只顾眼前利
益,轻信部分开发商口头承诺。购买无证楼盘一旦出现问题,即使最
后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出诉讼,也会耗费购房者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原来的房钱也极有可能拿不回来。
“五证”不全后患无穷
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注意,目前住房市场上仍存在一部分
“五证”不全的楼盘。购买“无证楼盘”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购房人
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合法利益将得不到法律保护;“五
证”俱无的房子不能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因此购房者无法对房子进
行买卖、赠与、抵押、租赁等。由于楼盘“五证”不全,工程质量也
得不到监督、检查和验收,购房者最基本的人身安全将无法得到保障。
更为严重的是,“五证”俱无的房地产在法律上认定为违章建筑,拆
迁时政府可按规定无偿拆除,购房者很有可能陷入“钱房两空”的困
境。买房子,对于大多数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大事,稍有不慎,您一辈
子的积蓄就有可能“砸”到“无证楼盘”中去。
房子同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笔者提醒广大购房者
在买房前,一定要看清楚开发商是否具备办理房产证所需的各类条件,
谨慎下单。
文/李涛、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