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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
2002-08-30 00:00:00 作者: SRC-7

  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六部委联合出台规定

    为使居民住房消费得到有效启动,尤其是中低收入居民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昨天,建设部、国家计委等六部委联合出台规定,通过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加快落实住房补贴等政策,提高职工购房的支付能力,扩大住房消费,从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要求,通过以下措施来保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

  一是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严格限制销售对象,控制建设标准,对购房对象严格审核,使得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该项政策。

  二是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保证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三是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范个人贷款审查的程序和标准,逐步建立个人信用系统。同时合理确定住房保险费率,减轻借款人负担。

  据建设部有关人士介绍,从目前看,我国已基本告别了住房极度短缺时代,但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他们已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力消费群体。据悉,为进一步鼓励居民扩大住房消费,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税费的政策也在酝酿中。(记者 莫春)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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