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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可申请集资建房
2002-08-30 00:00:00 作者: 

  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国家公务员 年收入六万无以下的家庭 国有企业职工

    ■住宅合作社建房受到市民关注

  近日,由北京隆安律师所秦兵律师发起的“个人建房合作社”开始筹划。这是北京第一家以个人名义联合选地、建房的“住宅合作社”。

  ■社员将成“房东加股东”

  据秦兵律师介绍,以个人名义联合发起成立“住宅合作社”,主要是为降低加入合作社的社员的买房成本。住宅合作社社员办理选地、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发包工程建设等事项,最后建成分到社员手里的房屋, 节省了普通房地产公司在楼盘售价中的利润部分,社员自然比买商品房节省很多房款。在合作社成立之后的运作将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集资加入合作社的社员也将成为“房东加股东”:社员有知情权、经营决策权以及盈余分配权。“合作社”社员将有相当数量的房地产相关人士:建筑师、土木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律师、会计师、预算师、园林设计师等,大家对房地产较熟悉,能通过个人的专业特长,使合作社的房屋设计、建造过程及集资款的使用方面比较合理、经济,降低运作成本。

  ■个人筹划“建社”要经审核

  个人发起能否建立住宅合作社?据介绍,有关部门对此有着一系列的管理规程,要想把合作社“搭建”起来,必须经过市(区、县)房改部门核准同意,由发起人向北京市(区、县)申请筹备,筹备工作通过后办理成立登记。申请时除要提交发起成立申请书外,还需提交多套文件:

  首先,要有50个以上的个人社员或30个以上单位成员,社员数不少于50人。其次,要提交社员的住房情况证明、拟用于筹资建房的土地证明、验资报告及场地使用权证明、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最后,还要提交住宅合作社章程草案。

  ■“合作房”比商品房便宜

  个人筹建“合作社”来建房看来尚需时日。目前,本市为改善中低收入市民的社团住宅合作社,以享有的政策优势得来的低房价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申请加入住宅合作社,在买本社的房子时,比购买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节省约20%的房款。本市目前最大的住宅合作社项目——政华家园与政馨家园,南北相邻的“二园”总建筑面积达到近40万平方米。开发“二园”的北京政华住宅合作社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些政策上的优惠使合作社的建房成本与合作社社员的买房成本大大降低。首先,在住宅合作社建房方面,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合作社向社员出售的住宅,免交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教育费附加),免交投资方向调节税;合作社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建筑委托贷款,并优先安排。由于享受优惠政策,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节省大量费用,使合作社的建房成本降低,直接体现在房价低方面。其次,合作社社员买房同样享受优惠政策:社员第一次购买合作社住宅免交契税和交易手续费(目前,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所交契税为120平方米以下为成交价的1.5%,1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为3%)。同时,社员购房后自住期间免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于一期集资接近90%,目前政华家园与政馨家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二期将于9月6日开始公开集资。

  ■“三种人”可申请加入合作社

  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能够加入住宅合作社并购买合作社建房的人主要有三类: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国家公务员、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家庭及国有企业职工。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证明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获批准后交纳入社费、进行入社登记后将由合作社发给社员证,这样就正式入会。另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可以申请入社参加集资建房。(刘新雷)
 

编辑: yang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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