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北京龙泽苑小区的刘先生最近在昌平地税局纳税服务所办理了个人拆迁货币补偿重新购房契税减免手续,按照相关契税优惠政策规定,税务部门为刘先生减免契税4600余元。那么,目前纳税人有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到契税的优惠政策呢? 昌平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目前有关契税优惠政策的规定,以下四类购房情况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首先是个人拆迁补偿款购房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根据京财税 2002 1926号文件规定,本市拆迁户用拆迁补偿款所购买的各类房产可以享受契税减免政策,新购房产价值在拆迁补偿款范围内的可享受免征契税优惠,新购房产价值超出补偿款范围的按照超出部分计算缴纳契税。 第二,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新购房产的契税可以享受相应减免政策。我市居民在2003年3月1日之后上市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并于前后一年内新购各类商品房的,按新购商品房与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的差额计征契税。也就是说,如果您新购的商品房价格高于您已经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那么就按照其差额计征契税;如果新购商品房价格低于已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成交价,那么新购房产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 第三,购买空置商品房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根据规定,纳税人自1999年8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空置商业用房,均可以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 第四,腾退标准租私房购买商品房可以享受减免契税优惠。我市标准租私房承租人按规定腾退标准租私房并购买商品房的,按照京政发 2001 37号规定,凭《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购房证明书》和购房合同,在办理产权转移变更手续时,到国土房管部门办理契税减免手续。对已经缴纳契税的标准租私房承租人,可凭《标准租私房承租人购房证明书》和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到地税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如果您家的购房类型与上述四种情况相符,请您及时到地税部门办理契税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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