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李文明 通讯员 王大学 报道
■高新技术等优势产业优先供地
■高档商品房写字楼以及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用地严格控制
■停止别墅高尔夫球场大广场宽马路土地供应
■大城市新建楼宇将以高层为主
本报济南7月8日讯 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审
批管理。省国土资源厅今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
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首先,我省将对有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有重大
带动作用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的招商引资项目,加工贸易、产品出口外经外贸项目,有特色、
有潜力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等合理的建设项目用地,实
行优先供地。
对高档商品房、写字楼等商业性用房用地,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
培训中心、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会展中心、物流园区、大型购物中心
等用地,实行严格控制。停止别墅类、高尔夫球场用地供应。坚决遏
制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停止大广场、宽马路建
设的土地供应。
对涉及新建钢铁联合企业、独立炼铁厂、炼钢厂项目的建设用地,
除国务院批准立项的,停止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对涉及新建
电解铝项目的建设用地,除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新建项目外,
停止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
鼓励发展多层、高层建筑。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要着重发展
高层建筑,特别是新建住宅、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应以高层为主;50
万人口以下的中小城市,要以发展多层建筑为主,有条件的中等城市
中心区重点发展高层建筑;县城和小城镇要鼓励发展多层建筑,严格
控制建平房和圈大院。鼓励企业建设多层厂房,严格限制工业企业厂
房建平房和圈而不用。
凡上一年度供地建设开工率达不到70%或半年度供地建设开工率
达不到50%的地区,暂停受理新的农用地。
意见还明确了不得报批的5项用地情况,不准出现的5种占用农田
的行为,并对项目用地标准作了规定。
附录
五种用地申请不得报批
1.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开
发区(园区)和城市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
2.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
3.凡是没有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
4.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的,一律不报批;
5.凡是不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律不报批。
五个不准
1.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业建设占用
基本农田;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地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
退耕范围,随意减少基本农田保有量;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
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
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项目用地标准
对国家未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行业和项目可按以下指标
执行: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30%,居住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1.0,
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0.5,经营性商服、金融用地容积率
一般不低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