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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月供不能超过收入一半
2004-09-03 00:00:00 作者: SRC-75

  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
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应控制在55%以下。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日公布并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
款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指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违反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中有关贷款
年限和贷款与房产价值比率等方面的规定;应通过借款人的聘用单位、
税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及征信机构等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调查,了解
审核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的资产、负债情况、信用记录等;应通过借
款人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职业、在职年限等信息判断借款人目
前收入的合理性及未来行业发展对收入水平的影响。《指引》还要求
商业银行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将风险审核信息以“风险
评估书”的形式记录在案。
编辑: 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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