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小区中没有卖出去的房子要全额交纳物业费。记者9日 从建设部获悉,新出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 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商原因未能 按时交给业主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全额交纳。 物业公司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 度预决算,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示范文本对物业的服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对物业共用部 位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 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 污水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 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 料管理等。 对于小区停车场的使用,示范文本明确,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 有或者停车场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规 定交纳停车费或管理服务费;停车场属于开发商所有、委托物业公司 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 占用小区公共场地必须业主点头。根据示范文本,如果因维修物 业或者公共利益,开发商需要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 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而如果小区物业确 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也应征得相关业 主和开发商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据《北京晚报》) 装修扰邻要赔偿 北京消息建设部9日发布的《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明确 规定,业主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要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参考使用,特别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作了具体说明:业主违反临时公 约关于物业的使用、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 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企 业可依据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向法院提起诉讼。(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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