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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禁止施工单位盲目赶工
2004-09-23 00:00:00 作者: 

建设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规定,“十一”黄金周期间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即日起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十一”黄金周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建设领域各相关单位要在节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提前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节前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安装或拆卸塔吊、浇注大空间顶板混凝土等特殊工序的施工要放在“十一”黄金周之后;确因施工进度需要无法错开,应提前通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此外,还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编辑: w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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