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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用语出新规 9条措辞违规地产广告被叫停
2004-11-18 00:00:00 作者: 

    昨天,北京市海淀工商分局发布了上季度对违法广告的查处情况。9条房地产广告因使用“距×处×分钟车程(路程)”等以时间表示距离的违规广告语,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

    统计数据显示,上季度海淀工商分局广告科和各工商所监测各种报刊杂志媒介广告90934条,涉嫌违法广告45条。其中监测房地产广告4556条,有9条涉嫌违法。广告科执法人员称,许多房地产广告违反《房地产广告管理条例》,广告语中以“距×处×分钟车程(路程)”表示距离,以模糊的概念误导消费者。例如有的广告语中说“距三环只需5分钟路程”,其实指的是小区到三环路的直线距离,而实际走起来则要绕上半小时的弯路。此外,一些广告中出现“买房后5年即可‘楼赚楼’”的措辞,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这都是广告法规中不允许的。还有一些房地产广告中没有售房号等,也属违规行为。

    在涉嫌违法的广告中,使用“顶级”、“最佳”、“国家级”等绝对化用语的居多,占违法广告的45%。还有的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名义,医疗广告使用患者名义、医生形象,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宣传专利产品却无专利号等,均被依法立案。此次对媒介涉嫌违法广告共立案查处20件,罚没款73.7万元。(王秋实/文)

编辑: w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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