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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下月实施
2004-11-26 00:00:00 作者: SRC-34

经国土资源部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将于200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占用农用地方面,特别是对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并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具体措施。同时首次提出了“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原则。

    一是在清理的基础上认真搞好开发区的审核。二是重点清理检查去年以来新上项目用地情况,整顿违法批地、非法占地行为。三是贯彻有保有压的原则,在暂停农用地转非农用地期间,对符合国务院规定的用地项目,要抓紧做好审查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土地管理的制度建设。

    从去年开始,全国撤并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开发区,核减开发区规划用地面积2.4万多平方公里,清理偿还农民征地补偿费欠款87.4亿元。(杨晓)



编辑: wang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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