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月20日讯(记者 任鹏)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今年正式实施。今后,省城物业服务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物业收费须明码标价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进行公示。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的,也应当明码标价。 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办法》规定,根据物业服务的性质、内容、质量、特点等,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为住宅小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服务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可由业主大会或其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各地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议定,经业主大会批准后执行,并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协商不成的,由物业管理企业参照当地的基准价提出意见,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等级收费,在指导价格范围内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市价格主管部门指导价基础上上下浮动10%。 非住宅类实行市场调节价 写字楼、工业园、商场、宾馆(酒店)等非住宅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合同约定;部分产权人、使用人需要或者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安装并使用中央空调、电梯和二次加压泵等物业项目的,其机电设备运行电费属代缴费用,物业企业应单独设账,公布每月电量、电费总额及分摊办法。 物业费按房产证载明面积收取 物业服务收费按房产证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产证的,以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未计入房产证建筑面积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不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小区内用于经营的场所和住房及改变设计用途开展经营活动的车库、储藏室、地下室物业服务费,可适当高于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代收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终端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手续费应由委托单位承担,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买房未住物业费缴七成 对于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缴纳。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议定物业服务费用的,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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