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房产>政策法规
站内搜索: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出台
2005-01-31 06:31:06 作者: SRC-546

  生活日报1月30日讯(记者 尹玉涛)记者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新近出台。按照该条例规定,今后,没有资质或未取得开发证就开工建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面临包括巨额罚款在内的一系列重罚。
  按照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专营开发企业和单项开发企业。其中,专营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注册资本必须不低于1000万元,同时有8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等专业的技术经营管理人员和两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单项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按规定取得开发项目,同时注册资本不低于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
  条例规定,今后,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或者开发企业超过其资质等级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将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开发企业未取得开发经营权证明,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将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开发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开发项目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
  同时,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将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的,将由城市开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开发项目未经综合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将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开发项目投资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开发企业将开发项目转让给其他开发企业未办理开发者变更手续的,将由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对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据介绍,今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向开发企业收费的,开发企业有权拒绝,并由物价、财政等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回;对收费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管理权限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编辑: 解西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