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今天"你懂的"成经典
去年今天,吕新华以一句“你懂的”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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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都是别人在运作,现在算是少林寺正式出场了。
记者求证确认,不少人跨洋疯抢的马桶盖,真的就是产自杭州。
简政放权这项改革进入到“啃硬骨头”的阶段。
昨日,保监会针对近期P2P平台“骗保”现象发布公告,曝光两种常见手段: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和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昨日,保监会针对近期P2P平台“骗保”现象发布公告,曝光两种常见手段: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和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保监会提醒投资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理财产品。
保监会发出关于“防范P2P平台风险网站”的消费者提示称,近期少数P2P平台大量招募原属保险公司个险渠道的保险从业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引诱消费者退保后购买P2P产品;或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
保监会曝光“P2P平台”最常见的非法手段: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销售P2P产品。少数从事过保险销售工作或对保险销售业务熟悉的P2P销售人员,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借口送礼品或进行保单升级,骗取保险消费者信任,进而获取保险消费者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引诱消费者退保后“升级”购买P2P产品。
二是承诺P2P产品高收益,诱导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有P2P平台销售人员推销产品过程中,违规向保险消费者承诺高收益,回避产品风险,劝说保险消费者进行保单质押,将质押贷款作为投资款投入P2P平台。如有P2P平台销售人员号称公司开发的“保单收益补偿产品”具有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如此高收益下,保险消费者难免动心。
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凡是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销所谓P2P或其他非保险理财产品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查验相关证件。根据2014年11月1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保险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需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其次,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各类金融企业推出的理财产品,都会通过银行、特定网站或专业理财顾问进行销售,提醒大家切勿随意相信所谓“好心人”的推荐。
此外,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保险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普遍只有4%-5%,但相比其他行业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还承担一定的保险责任,保险消费者在理财同时还享有一份保障。而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筹资初期往往可以按时足额兑现本息,待集资达成一定规模后,再秘密转移资金。广大保险消费者切勿因一时“贪念”而上当受骗,警惕不法分子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
原标题:保监会曝光P2P平台“骗保”手段
初审编辑:周海升
责任编辑:赵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