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 > 今日头条
本站搜索:

成品油最快明天下调

预计下调幅度290元/吨左右

2012-11-12 08:26:00     作者: 黄烨    来源: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关键词: 国际金融报 成品油定价 卓创 下调幅度 成品油价
[提要] “据我们监测,如果国际油价不暴涨,布伦特期货油价、迪拜和辛塔现货油价这三地的变化率将在11月13日达到-4%。”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品油价即将下调之际,有关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即将出台的消息再次出现在市场中。

  “据我们监测,如果国际油价不暴涨,布伦特期货油价、迪拜和辛塔现货油价这三地的变化率将在11月13日达到-4%。”11月11日晚间,大宗电子商务平台金银岛的分析师李亚丹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也就是说,目前就已经几乎可以确定,本周成品油的调价窗口就将打开。届时,国内成品油价将迎来今年第八次调整,或第四次下调。”

  值得注意的是,在成品油价即将下调之际,有关成品油定价新机制即将出台的消息再次出现在市场中。“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已基本敲定。”媒体日前报道称,“若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而国家发改委此前多次的表述则是“择机出台”。

  下调已成必然

  从上周开始,市场中就充满了成品油价下调的种种预期。一方面,《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一些打着中石化和中石油旗号的社会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部分“石化双雄”的自营加油站也开始少量地打折促销。另一方面,在批发市场上,据金银岛统计,截至上周最后一个交易日,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的93号汽油和0号柴油批发价继续下跌。

  “这并不让人意外。”李亚丹对此解释,主要是因为,随着三地变化率逐渐向-4%挺进,市场看淡后市的氛围越来越浓。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最新数据显示,金银岛、卓创资讯和息旺能源三地的变化率均为-3.63%,跌幅较前一交易日继续扩大。

  “即使后期三地原油保持每日1美元/桶幅度上涨,三地变化率仍将在11月13日跌至-4%。”卓创资讯分析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预计,“这意味着,成品油价最快将于11月14日凌晨下调。不过,如果原油震荡下滑或盘整,则窗口开启将略有提前。”

  “综合来看,年内第四次下调油价基本已成定局。”上述卓创资讯的分析师说。

  金银岛分析师张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惟一的变数还是国际油价,一旦国际油价出现暴涨,国内油价下调就存在变数。中宇资讯分析师马燕也认为,“预计11月13日零售价下调窗口或将开启,即11月14日零时开始执行。”马燕猜测,“下调幅度在290元/吨左右,即标准品90号汽油价格降价0.21元/升,0号柴油降价0.25元/升。但需要强调的是,近期国际原油涨跌变化不定,具体调价幅度仍需参照后期国际原油走势。”

  张静的预计是,本次汽、柴油降幅将在300-350元/吨之间,“折合升价,即90号汽油下调0.22-0.26元/升,0号柴油下调0.26-0.30元/升”。

  新机制年内亮相?

  值得注意的是,在市场“翘首盼望”成品油下调之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再次成为市场热议的焦点。

  媒体报道称,“新方案或把国际市场的原油平均价格连续变化的时间‘22个工作日’正式变更为‘10个工作日’,而‘4%’的国际油价涨跌幅度则有可能取消,届时国内成品油价的变动将更加频繁。”媒体还称,“相关部门的思路是,10个工作日内,无论国际油价涨跌幅如何,届时都对其进行硬性调整,调整幅度则根据相应的计算方法进行测算。”这与市场之前多次的猜测几乎一致。

  一位参加过国家发改委相关研讨会的能源专家曾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总体的改革方向就是“更往市场靠”,“与国际市场接轨,同时不忘考虑国内市场的具体情况”。同时,可能将22天的时间缩短为14天或10天,并将4%的幅度缩短为2%甚至更小。

  “总之,新机制的特点就是更快、更及时、幅度更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昨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另外,在参考油种上,新机制也可能发生变化。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始终未公布“三地”的具体来源,但市场机构一直将布伦特、迪拜和辛塔作为参考对象。目前,布伦特已是市场人士公认的更能反映全球原油走势的最基准油价,迪拜现货原油也是“两桶油”大力引进的油种之一。而媒体的呼吁是,用阿曼现货油价取代印尼的辛塔油价。这同样能贴近国际原油市场。数据显示,近年来阿曼已逐步成为中国原油的主要进口国之一,2010年,阿曼对中国原油出口一度大增了43%。

  值得注意的是,在时间点上,媒体预计,一旦国际油价继续下跌,新方案有望“在年内亮相”。此前,国家发改委多次强调,要“择机出台”。市场人士普遍将“时机”理解为“国际油价和国内通胀(CPI)较低的时候”。

李平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