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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促中部崛起 七大战略着眼激发内需

2012-07-26 09:58:00     作者: 周芳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关键词: 中部崛起 特殊监管区域 内需 国务院总理 增速
[提要] 难点是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转移 ]  中部六省在崛起轨道上再次加速。目前,中部六省尤其是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正在谋求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文化旅游一体化和生态保护一体化,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 各省行政分割现象较为突出,资源整合和区际协调的任务繁重。难点是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转移 ]

  中部六省在崛起轨道上再次加速。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大力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会议确定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七项主要内容,与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相比,已经有所改变。

  新增内容包括: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加快长江、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和重点内河港口建设;推动晋中南、皖北、赣南、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探索建立沿长江大通关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

  打破纸上谈兵

  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总面积19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20%;人口3.6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1%,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材料工业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可云教授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十一五”期间,中部六省GDP占全国比重从2005年的18.78%增至2009年的19.32%,GDP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到2011年,中部板块经济增速明显快于东部和西部,对全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六省全部跻身“万亿俱乐部”,中部整体崛起已成大势。今年上半年,中部六省GDP增速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2008年中部地区城镇化水平仅为40.3%,到2015年,城市化水平要提高到48%。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认为,中部地区已进入城镇化加速扩张期。

  不过,魏后凯认为,目前中部崛起政策还只停留在纸面上,有含金量的可操作空间比较少,中部六省各自出台了区域内的城市群发展规划,但各城市群之间没有遵循“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甚至存在省域政策的泛化问题,以及缺乏法律地位和长效机制。

  武汉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吴传清对湖北、河南两省的产业集群比较研究亦发现,河南注重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建设、招商引资与环境保护,而湖北则更加注重产业链延伸、品牌建设、集群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但两省对产业集群政策的动态性方面仍各有欠缺,湖北并没有对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集群进行政策调整,而河南也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多为短期指导意见。

  产业整合关系成败

  多位专家官员表示,要实现中部崛起,核心是在全国范围内比较增速的崛起。而如何在不抹杀中部六省各自比较优势的前提下,推进各城市圈之间的一体化进程,避免恶性竞争成为关键。

  目前,中部六省尤其是湖南、湖北、江西三省正在谋求基础设施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文化旅游一体化和生态保护一体化,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其中,交通、旅游两大领域的一体化建设,上述三省有关部门已先行达成了合作意愿。未来几年,随着高铁的通车,武汉、长沙和南昌3个中心城市之间将形成一个“1小时城市圈”。湖北省旅游局局长张达华告诉本报记者,因为旅游业的民间合作早已进行,政府推动起来就更为简单。

  相比之下,产业一体化和市场一体化建设则将面临更多层面的各种壁垒。

  魏后凯在中部部分省市调研发现,各省行政分割现象较为突出,资源整合和区际协调的任务繁重。促进中部崛起,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产业支撑是关键,难点是消除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引导人口和产业合理集聚转移。

  对此,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中部六省省情不同,存在竞争可以理解,但合作才是发展的基础与前提,相关城市集群建设的成败关键在于省际之间能否加强统筹,“一方面要能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另一方面要彰显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范恒山说。

张田夏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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