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09:51:00 作者: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昨日发布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研究(2012)》显示,截至2012年4月30日,我国A股上市公司中共有586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共592份,较去年增长了11.49%。其中,强制发布的报告为242份,占比约四成。
值得关注的是,新上市公司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的意识和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同期新上市公司中只有18家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占新上市公司总数7.4%,远低于平均水平。
不过,中小板上市企业自愿披露的意愿显著提升,中小板公司报告发布数量达98份,较去年同期增长近40%。
报告显示,在586家公司中,有近400家公司有强制披露要求,政策性要求仍是影响报告发布的关键因素。不过,592份社会责任报告均以独立报告的形式发布。
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各省市上市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也有差别。其中,发布报告数量最多的三个省/市分别是北京市、广东省和福建省,报告占比分别是13.37%、12.52%和9.64%。而广东省、浙江省和北京市新增报告数量位居前三,分别新增11份、10份和9份。
此外,就产业而言,采掘业、信息技术业以及建筑业发布报告数量增幅最大,分别增长25%,16.13% 和14.29%,传播与文化产业公司报告数量最少,且连续三年无增长。研究认为,这与行业自律规范、公司规模以及公司的国际化水平有关。
由于当前上市公司责任评价标准鱼龙混杂,报告建议,应探索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中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工作的推进提供框架指南,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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