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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审批加快 全年或增资千亿或利空银行股

2012-11-27 14:20:00     作者:    来源: 广州日报  

关键词: 银行股 证监会 利空 证券股 股票型基金
[提要] 昨日,证监会再度释放利好消息称,QFII审批明显加快,目前获批机构即将突破200家。中国证监会昨日还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未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也可以卖基金产品。

  保险机构未来将获准卖基金或利空银行股

  昨日,证监会再度释放利好消息称,QFII审批明显加快,目前获批机构即将突破200家。业内人士表示,QFII扩容带来的增量资金对市场资金面有改善效果,但难起到质变作用。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表示,将容许保险机构卖基金,意味着保险机构将分食券商和银行的部分业务,利空银行股和证券股。

  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近期QFII审批速度明显加快,获批机构已达199家,即将突破200家。其中11月份新获批机构7家,全部投资额度合计335.68亿美元。今年以来,新获批QFII投资机构64家,额度119.28亿美元。

  QFII新增资金难救资金面

  国家外管局数据显示,10月份新批两家QFII机构并增加原有QFII额度,总计增加额度27.5亿美元。RQFII投资额度也大幅提速,仅仅10月份新批了基金系90亿元人民币的RQFII额度。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有关QFII税收政策的问题,证监会和有关部门多次交流,希望不久的将来有一个确定说法。

  中金公司的汪超表示,全年新增QFII额度有望达到155亿美元(约976.5亿元人民币),按70%的QFII仓位假设,则有望为A股市场带来新增资金超过500亿元,对市场资金供给面有改善效果。但QFII流通市值目前仅占A股总流通市值的1.1%,500亿元的增量资金约为市场全年增量资金的5%~10%左右,对市场资金面难以起到质变的效果。

  中国证监会昨日还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未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也可以卖基金产品。

  不过,《暂行规定》对保险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要求,对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设定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的要求。另外,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期货公司参与基金销售正在研究中。

  “这个政策对保险是明显的利好,但利空银行股和券商股。过去基金主要是在银行和券商销售,其中,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的90%以上都是在银行卖,而股票型基金主要在证券公司。”有不愿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银行承销A股只是传闻

  此前有消息称,一方面证券公司可以参与银行间非金融企业债承销业务,另一方面银行也开始申请做A股承销业务。

  不过,在昨日的媒体通气会上,证监会对有关工行、建行等银行机构申请A股承销牌照的传闻作出回应。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我部没有接收上述机构来人、来电和来函咨询,另向会内相关部门了解,也没有接到这一事件的相关申请。”这也意味着,截至目前,银行申请承销A股只是传闻。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点

  一是参照现有基金销售机构标准设定准入资格条件。二是销售业务规范与现行销售业务规范保持一致。三是基金销售人员管理上考虑保险机构销售人员的特殊性。要求保险机构对其基金销售人员授权范围内的销售行为和构成表见代理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四是监督管理上注重与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协作。

  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

  这一文件明确了基金管理公司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原则、重点及职责体系,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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