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公开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相关公告于2012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该议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对充足,所以该非公开募集资金5,000万元一直存在放募集资金专户中,未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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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钢圈: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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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钢圈: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兴民钢圈: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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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元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