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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股份:董监事会公告

    山东蓝帆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6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运营资金,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 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运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5,342.35万元,截至2012年10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共节余4,947.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1, 048.16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拟将全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蓝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新材料")的生产运营需要,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 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敞口,5,000万元为贸易融资,用于采购原材料;具体融资金额将视蓝帆新材料生产运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为一年.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蓝帆新材料根据生产运营需要,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根据银行相关要求,在办理借款业务时,需要提供担保, 公司同意为蓝帆新材料上述借款业务提供全额担保.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振平先生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事项.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研发, 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但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任一时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到2012年12月31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于2012年12月12日召开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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