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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龙:重整计划进展公告

    2012年11月22日,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2)潍破字第1-5号】, 裁定如下: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应让渡的257, 178,941股划转至重组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2012年11月27日, 上述裁定涉及的257,178,941股股份已划转至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根据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尚未划转的股份将在近期划转至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 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计划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完毕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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