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1 12:37:00 作者: 李凤仪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菏泽6月20日讯(记者 李凤仪) 近日,菏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意见》,加大信贷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确保今年全市新增中小企业贷款不低于120亿元,今后每年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不低于80%,中小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20%,每年培育100家中小企业达到银行授信条件。
《意见》规定,各银行要积极推广存货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钢结构抵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等,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贷款、矿产开采权质押贷款,推出以个人为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性贷款,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提高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争取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业务授权每年分别提高200万元和50万元。
同时,摈弃必须使用合法房屋、土地等抵押物的硬条件要求,着重考察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诚信状况、负责人道德品质和口碑等,通过所在地政府、银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克服中小企业合法抵押物不足难题。
此外,让直接融资方式逐步进入中小企业,并成为其解决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支持县级联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对全市规模以上前1000户中小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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