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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江苏赣榆建立跨省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2012-07-31 11:21:00     作者: 通讯员 刘伟厚    来源: 大众网  

关键词: 山东 江苏 跨省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提要] 7月20日,鲁苏交界处毗邻的人民银行山东省莒南县支行、江苏省赣榆县支行举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初步建立起跨省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7月20日,鲁苏交界处毗邻的人民银行山东省莒南县支行、江苏省赣榆县支行举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初步建立起跨省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
    协议就两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作范围、纠纷处理机制及联络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合作范围主要包括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处理、信息和资源共享、金融消费警示发布等五个方面。
    在金融消费纠纷处理的合作机制方面,规定“金融消费者在两县任何一地购买金融产品或授受金融服务时产生的消费纠纷,金融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人民银行投诉”,由受理金融消费投诉的人民银行县支行及时向消费纠纷发生地人民银行县支行转移,由金融消费纠纷发生地人民银行县支行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及时将处理结果告之金融消费者。
    合作双方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会议制度。两地人民银行各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金融消费纠纷合作处理及其它事项的协调、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合作机制处理金融消费投诉中出现的问题。
    合作机制的建立,为规范跨省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率等作出了有益探索。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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