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3 09:18:00 作者: 付玉婷 来源: 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8月22日讯 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省工商局出台《关于发挥工商登记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本着“求新、求实、求突破”的原则,增量提质,多项条款在国内属率先推出。
放宽小微企业登记条件。允许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免缴首期注册资本登记注册;对个人从事修鞋、修自行车、缝纫、水果摊等生活便利行业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登记注册费用;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投资成立公司等。这部分政策立足推动中小微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仅零首付、免收费、免登记,每年就可为小微企业释放300多亿元资金,并减免登记费达1100多万元。
鼓励民间资本等社会资本进入多个行业和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文化教育、养老、医疗等服务领域;支持企业以公司股权、商标权、采矿权、探矿权、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作为企业出资;允许个人运作产业发展基金;对知名企业字号下文保护;允许企业名称中使用“总部”等字样;允许以股权投资设立集团母公司等。
大力支持文化等企业改制重组。允许文化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进行资产评估;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不受货币出资金额30%的限制;允许分支机构集中登记;允许企业改制后保留原有的组织形式、经营项目及原字号;试行项目筹建时间长且涉及前置审批而暂时无法提交相关文件的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的登记制度;支持优势企业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
简化登记手续,实现提速增效。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转让名称;允许企业总部统一向审批机关申请多个门店的批准文件;允许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在各类市场内从事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出具其经营场所统一的规划经营证明;允许企业总部为多个分支机构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允许农民以宅基地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期限届满前的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对外投资、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绿色通道”,对小微企业、文化等改制企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意见》自2012年8月15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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