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9 09:01:00 作者: 贾凌煜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0月8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李齐白) 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自本月开始,至今年12月底结束。
据济宁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凡具备济宁市城镇户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的所有城镇居民均可参保。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一寸彩照等材料到本人户籍地所在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参保的居民,2013年度的医保续保工作同时进行。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将不能享受2013年居民医保待遇。
目前,济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按照每人每年390元的标准筹集,成年居民、老年居民个人缴纳150元,属重度残疾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缴纳10元。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办理登记手续,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学生(未成年人)个人按30元缴费,低保或重残学生(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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