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9 09:44:00 作者: 刘铭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聊城11月8日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朱琳) 8日下午,聊城市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暨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举行。截至今年4月,聊城市共有6319家企业、58.9万职工参与到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活动中,分别占建工会企业的85%和87%,职工各项权益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据了解,聊城市结合企业的实际和职工的需求,明确规定了市级以上和谐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要高于所在地区平均工资的50%以上,要根据职工的要求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市属企业要在缴足五险基础上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要实行全员带薪年休假制度,为广大职工争取更多、更实的切身利益。
同时,在搞好规模以上企业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制定了符合中小企业特别的创建标准和条件,把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等内容作为基本条件,不断拓宽创建活动的参与面。目前,全市中小企业的参与率达75%以上。
聊城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标准和条件上,围绕劳动合同、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深化细化相关指标,丰富创建内容、规范创建标准、拓展创建范围。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确定创建模式,完善综合性与专项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创建考核评价体系,使创建过程成为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过程。对已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对降低创建标准、工作出现滑坡、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标或者严重违背创建标准的企业,取消其称号并收回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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