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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散装月饼 孩子腹痛不止

2012-09-20 17:03:00     作者: 邹俊美 王忠才 凌文秀 王红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腹痛 月饼价格 食品安全法 生产日期 孩子
[提要] 中秋节临近,月饼开始热销。在烟台三站酒水食品批发市场,各商家摊位上月饼琳琅满目,简易包装的散装月饼很多都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街头许多小店销售的月饼没有生产日期等信息。本报记者邹俊美摄

  本报滨州、聊城、烟台9月19日讯(记者 邹俊美 王忠才 凌文秀 王红) 中秋节临近,月饼开始热销。一些没有标明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三无月饼也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售卖,这类月饼的质量着实让人担忧。
  近日,滨州刘女士在当地一家超市给女儿买了两块散装月饼,女儿吃了月饼后,却突然腹痛不止,到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之后,刘女士发现月饼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没有生产许可证或质量合格证等信息。据业内人士介绍,像这样的三无月饼往往防腐剂超标,生产环境也不符合卫生标准,从而导致月饼馅含有大量病菌,对人体产生危害。
  记者在聊城、烟台等地的月饼市场调查也发现,三无月饼市场“裸奔”的现象很普遍。19日,在聊城花园路一个月饼摊,不少市民正在购买月饼。月饼价格从每斤5元到9元不等,非常便宜,但没有标明成分、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在聊城兴华路一家蛋糕店,记者拿起一个散装月饼,看到外包装上也没有标明任何信息。
  在烟台三站酒水食品批发市场,各商家摊位上月饼琳琅满目,简易包装的散装月饼很多都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一些商家称这些月饼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生产日期等信息都在大包装箱上,但这些商家均没能拿出大包装箱给记者看。
  工商人员提醒,三无月饼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即使是散装月饼,也需要在货架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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