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枣庄市餐饮单位开展明厨亮灶活动

2015-11-23 16:00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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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枣庄市在全市餐饮单位中开展明厨亮灶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设置参观窗口等有效方式,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二是视频厨房。

  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实现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阳光操作”,积极引导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枣庄市在全市餐饮单位中开展明厨亮灶活动。

  “明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通过采用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或参观窗口以及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公开展示进货查验、后厨加工、凉菜制作、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实现阳光操作,便于公众监督。

  “明厨亮灶”主要分为透明厨房、视频厨房和网络厨房等展现形式:一是透明厨房。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幕墙、隔断矮墙、设置参观窗口等有效方式,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二是视频厨房。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消费者能够适时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三是网络厨房。餐饮服务单位将食品加工制作区域的视频监控影像资料传输至互联网,监管人员和消费者能够通过登录网络或使用手机终端等方式在线观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实现远程监督和监管,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

  餐饮服务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展示方式或综合使用以上展示方式,确定展示区域和展现形式,使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管部门人员可以直观地看到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和主要原料的情况,及时了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让餐饮服务单位的“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

  今年各区市将分别有12家单位试点明厨亮灶,明年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标准,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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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王露

责任编辑: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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