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与通缉犯“眉来眼去”

2016-09-26 17:13:00来源:凯风网作者:高山

  潜逃新西兰,与法轮功沆瀣一气、眉来眼去的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近日又成为媒体和网民关注的焦点。据新西兰媒体《新西兰先驱报》下属网站(odt.co.nz)8月23日消息称,因职务侵占罪被列入中国百名外逃人员追逃名单(即俗称的“红色通缉令”)第五名、人称“中国伟哥之父”的闫永明,最近被新西兰高等法院判处没收价值高达4300万的资产。

  根据通缉令的叙述,闫永明拥有3个身份证号、3个护照号,可能出生于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涉嫌诈骗和贪污罪案金额高达2.5亿美元,2001年11月逃往新西兰,2005年8月22日被红色通缉令通缉。另有权威消息证实,闫永明此前也被国际刑警组织在全球通缉。吊诡的是,这么一个通缉犯,又不是正儿八经的法轮功弟子,怎么就与法轮功扯上了干系,眉来眼去,互拍互惠呢?细想一下,“主佛”与通缉犯闫永明一拍即合,朋比为奸,大有缘由。

  闫永明视法轮功为“保护伞”。闫永明外逃新西兰后,极力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持不同政见者,使其经济问题政治化。为此,闫永明一方面迅速与海外“民运”人士接触,向“民运”人士撒钱,以得到民运人士的包装;另一方面视法轮功为“救命稻草”,积极支持法轮功,有意结识了叶浩、王文怡等一些法轮功人员,为法轮功提供资金支持。闫永明如此不惜血本向法轮功投怀送抱,旨在为自己留下后路,以便自己有一天面对中国法律的惩处时,好有一顶西方反华势力的保护伞。

  法轮功视闫永明为“财神爷”。法轮功组织发展到现在,早已呈现穷途末路之势,组织活动时常要向外“借人”来助威,经费短缺成为最大瓶颈。为此,不论是“宇宙主佛”李洪志还是各地区小头目都异常看重经费的筹集。而闫永明最不缺的就是钱,这位涉嫌2.5亿美元赃款的主儿,拥有Metropolis酒店顶层一半的房产,购置了600万元的豪宅,座驾为四台名车,在奥克兰的天空城赌场曾一掷数百万新元。对法轮功来说,闫永明无疑是“香饽饽”,是“财神爷”。

  闫永明对法轮功“出手阔绰”。2006年5月,闫永明出资发起“中国自由文化运动”,与法轮功前呼后应组织若干活动;2006年12月,设立“2006年特别人权英雄奖”,奖金共90000新西兰币,2007年4月以“特别精神信仰奖”为名,将50000新西兰币颁发给新西兰法轮功群体。闫永明在颁奖大会上公开承若:“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对闫永明“投桃报李”。对这样一个送上门来的“财神爷”,李“主佛”可说是关爱有加,动用各种手段替闫永明摇旗呐喊。2007年4月8日和17日,法轮功网站推出所谓的“人物特写”和专访,连篇累牍地赞扬闫永明,非常肉麻地吹捧闫为“中国的自由知识分子对法轮功精神修炼团体进行了褒奖……在华人世界这是第一次”;2007年7月,新西兰法轮功学会协调人诱骗新西兰所有学员上街为闫永明征签,并对法轮功学员说闫永明因为同情法轮功而受到迫害,以此要求新西兰政府给他公民权,硬生生将一个在逃的诈骗犯、贪污犯变身说成“民主人士”。不仅如此,当地法轮功头目还参加闫永明女儿的满月酒会。

  法轮功与通缉犯,“主佛”与“伟哥之父”,二者同流合污,眉来眼去,一唱一和,如胶似漆,俨然成了“同舟共济”的难兄难弟,通过精湛的“演技”蒙骗了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然而,跳梁小丑的表演,再怎么掩饰,再怎么精彩,终会露出马脚,都是别有用心。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不,随着闫永明的被通缉、巨额资产被没收,接受法律的严惩已是剑在弦上。而法轮功,本就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自身都难以保全,也无力再来庇佑这位花钱如流水的“财神爷”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双双难逃正义的审判,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初审编辑:白菜

责任编辑:白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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